關於我們 寰穎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本所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服務對象為整個臺灣北區的中小企業,三十年經驗傳承第二代,秉持誠信,專業,負責,熱情以及對於自身專業的堅持,服務廣大的中小企業,『稅務記帳』是一個接觸百行百業的特殊行業,我們的專業知識常常會依據各行各業的需求,而有不同的執行方式,為此,誠信、互信、專業是我們最基本的精神,也因為會接觸各種不同專業領域的行業,熱忱與謙虛是我們的中心思想,通過與各界的交流,再依據我們的專業提供最適合客戶的服務,而這亦是我們不斷追求進步的動力與堅持。
最新消息 五月要記得報稅喔! + 今年免稅額及扣除額又提高囉!! 來看一下到底提高多少吧! 今年也能減稅的小確幸! 2024年五月報稅適用 : 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台幣20.2萬元,民眾於113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喔。 你知道手機也可以報稅嗎? + 只要簡單五步驟,5-10分鐘就完成報稅! 手機報稅今年新功能: 1.可現金或票據繳稅 2.可申請延(分)期繳稅 3.網路(含手機)申報附件上傳服務 最新優惠!記帳費最低1500起 + 公司行號符合以下條件者,記帳費一個月僅需1500元 1.行號員工人數一人 2.行號資本額100萬以下 3.營業項目單純為買賣業 4.每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 5.每年書審申報 報廢符合規定之中古汽機車得申請退還貨物稅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規定,自105年1月8日起5年內即110年1月7日前,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之出廠6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及登記滿1年之出廠4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該等新汽車及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可申請退還汽車5萬元、機車4千元之貨物稅。 買賣外幣賺匯差,屬財產交易所得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買賣外幣的匯兌損益,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以出售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有匯兌損失,得自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自以後3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下載表單 + 在職證明書 差旅報告單 房屋租賃契約(部分)-簡式 臨時工工資表 免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切結書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服務項目 •代辦公司行號設立、變更登記 •工廠設立、變更登記 •營業稅申報 •委託記帳 •營業稅、營所稅節稅規劃 •個人所得稅諮詢規劃、申報 •年度結(決)算書表申報 •直銷商設立商業 •貿易進出口卡設立、變更登記 •代辦勞保、健保設立、變更登記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 •各項稅務諮詢顧問
更多資訊 桃園市治安顧慮暨公共安全疑慮行業 F501050飲酒店業 JF01020按摩業 JF01010傳統整復推拿業 JZ99110瘦身美容業 JZ99080美容美髮服務業 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 C801020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C801100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C801990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C802120工業助劑製造業 C802130事業用爆炸物製造業 C802140爆竹、煙火製造業 C803011石油煉製業 C803021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業 C803990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D201011公用煤氣業 D201040液化石油氣分裝業 F107060毒性化學物質批發業 F107090事業用爆炸物批發業 F107170工業助劑批發業 F107180爆竹、煙火批發業 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 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F112010汽油、柴油批發業 F112040石油製品批發業 F207060毒性化學物質零售業 F207170工業助劑零售業 F207180爆竹、煙火零售業 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 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F212050石油製品零售業 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行業 下列所營業務行業別,於設立或變更登記時,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依「桃園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下列公共營業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 特定行業(特種咖啡茶室業、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夜店業、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理髮業)。 (二) J702040歌廳經營業。 (三) 治安顧慮行業(瘦身美容業、美容美髮服務業(非屬美髮、美甲、美睫、新娘秘書)、飲酒店業、傳統整復推拿業(非屬國術館者)、按摩業)。 (四) J701020遊樂園業。 (五) J701070資訊休閒業。 (六) J701090錄影節目帶播映業。 (七) JZ99120一般浴室業。 (八) J403010電影片映演業。 (九) 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 (十) J801030競技及運動場館業之撞球場、健身中心、保齡球館。 (十一) F501060餐館業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達200平方公尺即60.50坪以上者。 (十二) 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營業場所樓地板面 積達500平方公尺即 151.25坪以上者。 (十三) F301010百貨公司業 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達 500平方公尺即151.25坪以上者。 一、上列所營業務行業別,於設立或變更登記時應檢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影本: 依「桃園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依本自治條例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其最低投保金額如下: (1.)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600萬元。 (2.)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3,000萬元。 (3.)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台幣300萬元。 (4.)保險期總保險金額:新台幣6,600萬元。 上列(一)至(十)項業別之事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超過500平方公尺者,應加倍投保。 二、另下列所營業務行業別,於設立或變更登記時未附保險單者,應附「桃園市公共營業場所免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切結書」: (1.) 治安顧慮行業屬美容美髮服務業之美髮、美甲、美睫、新娘秘書、傳統整復推拿業之國術館者。 (2.) J801030競技及運動場館業非經營保齡球館、健身中心、撞球場者。 (3.) F501060餐館業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即60.50坪者。 (4.) 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未達500平方公尺即151.25坪者。 (5.) F301010百貨公司業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未達500平方公尺即151.25坪者。 另附準備文件 1.建物謄本(可向本府地政便民服務站申請,若屬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始可提供具該商號所在地地號之文件,如:土地謄本或本土所有權狀) 2.建物使用執照影本(可向本府工務局建築管理科申請,若該建物經本府判定為無使照之老舊建物,須經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核定,使得以完工証明或接水接電証明替代之,詳洽本府工務局) 3.商業招牌之彩色照片或輸出(審查合格後,於裝潢完成會勘時檢附) 4.相關設備(床、椅)之彩色照片或輸出(審查合格後,於裝潢完成會勘時檢附)